日期 :[2016年03月25] 編輯 : 邦誠財稅 【糾錯】 瀏覽次數 4944
申報受理截止時間:2016年4月15日
東莞市成長型中小企業
(五)根據企業2015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將企業分成A檔、B檔和C檔。其中,
工業企業分檔為:
A檔500萬元(含)--2000萬元(不含);
B檔2000萬元(含)--2億元(不含);
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分檔為:
A檔300萬元(含)--1000萬元(不含);
B檔1000萬元(含)--2000萬元(不含);
C檔2000萬元(含)以上。
獲認定企業資助標準
對經認定的成長型中小企業,根據《東莞市企業成長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給予一次性獎勵、遞增式扶持和服務券補助等扶持服務。
(一)一次性獎勵。對經認定的“成長型中小企業”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;“高成長型中小企業”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。
(二)遞增式扶持。成長型中小企業、高成長型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升級,承擔“機器換人”、“信息化專項”等市經信局執行的市級財政專項項目時,資助比例和限額可分別按照原有資助基準上浮10%和20%。具體按《東莞市“機器換人”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、《東莞市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等政策執行。
(三)服務券補助。根據《東莞市企業成長培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,給予成長型中小企業一定額度的服務券。企業在購買財稅、法律、培訓、策劃、設計、品牌、參展布展、宣傳推廣、電子商務、管理咨詢、技術支持、市場開拓等服務時,可憑服務券獲得補助。具體補助方式與額度等以服務券相關文件意見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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